關於榮眾

關於榮眾

供應商管理政策

供應商管理政策

Ⅰ、為確保供應商落實企業社會責任,除利用考核及評鑑機制要求供應商提供具競爭力之品質及交期外,並透過專門制訂之供應商RBA評鑑表、透過『供應商RoHs符合性聲明書』、『無衝突金屬宣告書』及『供應商社會責任認同聲明』之簽署做為深化管理手法。

Ⅱ、關鍵一~三級供應商簽署完成率:
  1. 供應商RoHs符合性聲明書:100%(該年度之供應商分級管理)
  2. 無衝突金屬宣告書:100%(該年度之供應商分級管理)
  3. 供應商社會責任認同聲明:100%(該年度之供應商分級管理)
  4. 從業道德及供應商行為準則規範遵循聲明書:100%(該年度之供應商分級管理)

供應商行為準則

Ⅰ、「誠信」為榮眾科技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榮眾科技嚴格遵守並提倡高標準的從業道德行為規範。榮眾科技公司絕不允許為圖個人利益而犧牲公司利益或與公司利益有所衝突之行為,亦不允許任何形式之賄賂、不公平競爭、舞弊、浪費及濫用公司資源等情事,或不當影響供應商和承包商的決定。

Ⅱ、身為榮眾科技公司的供應商,除了必須履行上述的從業道德標準外,更必須遵守榮眾科技公司的相關要求(如員工行為準則),進一步確保不因提供榮眾科技公司相關產品或服務而使利害關係人(包括員工)受到不當的對待。

Ⅲ、供應商應承諾:
  1. 不從事任何違法、不當或反競爭的商業行為。
  2. 尊重榮眾科技公司及其他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對榮眾科技公司的機密資訊提供充分保護、並保存完整及正確的商業記錄。
  3. 不向榮眾科技公司之任何員工、員工親友或其指定之任何第三人贈與、要求或收受任何金錢(包括現金或約當現金,例如:股票、債券、禮券或其他有價證券)、不當餽贈、款待(包括渡假、食宿、娛樂票券等招待)、利益或任何形式之賄賂或回扣;或邀請以上人士參加任何形式的股權投資、股份贈與、選擇權或其他類似之利益。
  4. 即時主動向榮眾科技公司通報違反從業道德行為之事證(包括本公司員工、榮眾科技公司員工、榮眾科技公司供應商或其他榮眾科技公司往來廠商的違反)。